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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麟游九成宫博物馆项

发布时间:2022-12-06 15:34浏览次数:
根据麟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麟游县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麟自然资函 (2021)52号)、官坪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麟游县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划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给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批复》(麟政土发(2021)15号)等文件,该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80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08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麟游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委托陕西绿方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麟游县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了解该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以及污染物类型,判断该地块是否符合居住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为其的后续开发建设提供环境信息。项目于10月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并经省市有关专家审查,现将初步调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麟游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3292880003)位于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镇栗川村,四至边界为栗川村峡口组空地以东、官坪东路南侧人行道以南、水渠以西、山体以北,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2033.33m2(33.05亩),中心坐标为:E107.77192°、N34.65796°。1993年前为农用地(旱地)。1994年开始建设麟游县水泥厂,因资金原因于1996年暂停建设,直至2001年重新启动并于2002年建成,2002年-2014年期间进行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及销售活动,2014年8-12月水泥厂被拆除,至2021年9月地块一直为市政绿地,2021年11月9日由麟游县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划 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给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批复》(麟政土发 (2021)15号)文件将其拨付给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用于麟游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建设,用 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2021年11月 ~2022年2月仍然为公共绿地,施工单位于2022年3月入场进行地面附着物的清理并对地块进行围挡;2022年4月开始开挖施工,至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博物馆基础位置已完成开挖、基槽浇筑、四周支护等工作,开挖出的两堆土方在地块内临时堆存,项目部、施工材料堆 放区和工人营房均完成硬化。
二、调查方法及内容
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地块内1993年以前为农用地,1994年至2014年期间,地块内为原麟游县水泥厂,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掌握的原水泥厂工艺流程和生产布局,水泥厂内的燃煤堆放、原料库、实验室及炉窑为重要的产污源,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查看、相关人员走访等无法排除原水泥厂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故需进入二阶段详细调查,因此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涉及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2.1第一阶段工作方法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取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手段。
2.2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调查主要从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及数据评估、结果分析等方面开展调查;
为了确认地块土壤是否存在污染,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前期的地块污染识别成果,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布点要求:“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小于3个,地块面积大于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小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而调查地块面积约22033.33m2,因此,本次调查于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首先,经现场勘查确定后,以重点生产工序和主要车间为单元,在原料破碎及存储区、熟料磨粉及存储区及实验室区域设置三个土壤柱状采样点位,因生料磨粉及存储区、立窑、铁器库房三处所在为在建展览馆的基础位置,施工单位已完成土方开挖、基槽浇筑工作,挖出的土方在场内堆存,此次在挖出的土方堆位置共布设2个表层采样点,煤棚处布设1个表层采样点,共布设 6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编号为 S1~S6。同时,选取厂区西南侧10m处设置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S背景点),该区域土地受人为干扰和影响较小。
采样深度: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和地质剖面图,同时兼顾土层变化,对照点、S1、S3等3个采样点均在0~0.5m取样,S2在0~0.5m、0.5-1.0m取样,S4点位分别在0-0.5m(表层)、0.5-2.5m(粉质粘土)、2.5-4.5m(4.3m处土壤变层)、4.5-5.2m(砂土)、5.2-6.2m(砂土)取样,S5点位分别在0-0.5m(表层)、0.5-2.5m(杂填土)、2.5-4.5m(杂填土)、4.5-6.0m(杂填土)、6.0-7.0m(黄土状土)取样,S6点位分别在0-0.5m(表层)、0.5-2.5m(杂填土)、2.5-4.5m(2.8m以下为砂土)、4.5-6.5m(砂土)、6.5-8.5m(砂土)取样。
依据调查地块历史企业行业特征及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确定土壤调查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5.2.1 表1中所列项目为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共计45项)、土壤理化性质(pH值)及特征因子石油烃、氟化物。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应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位。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西南-东北,因此在地块上游(地块外西南侧)、地块中部、地下水下游(地块东北侧)各建设 1 个地下水监测井,共布设 3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情况,项目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为水泥厂原料、煤、机油、酸碱试剂等,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pH ,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关指标,确定本次调查地下水分析监测项目为:pH、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石油类,共计37项。
  三、调查结果
经本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可知,麟游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Ⅲ类标准要求。
调查结论:经初步调查,麟游九成宫博物馆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质量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麟游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前   联系电话:1310914902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绿方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书香路南段95号宝鸡高端装备产业园31号楼401号
联系人:张利花  联系电话:18691722687
0917-2658585